省农牧厅2012年春季重大动物防疫工作全面展开
近日,民和县畜牧局召开了春季重大动物防疫工作会议,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参加了会议。会上结合全省开展的基层动物防疫服务年活动,对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了精密部署,要求落实好四项措施,确保春季重大动物防疫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加强组织领导。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协调配合到位、政策保障到位、防疫人员到位。同时,要围绕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群众的防疫意识和应尽的法律义务。
开展强制免疫。要认真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5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现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动物耳标佩戴率达到100%。同时,积极做好生猪、奶牛口蹄疫第三次免疫,奶牛、种公牛A型口蹄疫免疫和新城疫、牛出败、羊痘、炭疽、布病等免疫工作。
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工作,强化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县、乡、村动物疫情测报体系作用,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频次和密度,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重点强化畜禽场、交易市场、养殖密集区等重点地区的疫情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各项应急制度,做好应急培训和演练。同时,认真总结近年来动物免疫档案建设情况,做到县、乡、村、防疫员免疫记录完整,免疫档案齐全。
狠抓检疫工作。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流通环节的检疫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消灭传染源,防止动物疫病的扩散蔓延。对病死畜禽和死因不明畜禽严格执行“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和严格“无害化处理”。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促进防疫密度和质量的提高,保质保量全面完成秋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