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2012年全省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计划任务分解下达各地
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向各地分解下达2012年全省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计划任务。
2012年,全省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计划总规模为新建改建农村住房60000户,其中西宁市17000户、海东地区22000户、海西州5000户、海南州6600户、海北州4000户、黄南州5400户。同时,省级财政提高了对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的奖补标准,按每户省级标准平均12000元直接用于对建房农户奖补。州、县两级财政配套奖补资金标准,将继续按照省政府《关于全省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执行。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就做好今年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今年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计划任务应独立实施,不得与其他住房或建设项目整合捆绑,可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相结合,整合推进,并列为各地区责任考核目标内容。二是各地区切实加强对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安排时必须选准对象,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做好公平、公开、透明,杜绝村干部说了算,平均分配的现象。建立健全建房农户信息档案,加强技术服务,保证工程质量,全面推进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顺利实施。三是各地区要切实强化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奖补资金的监管,建立资金拨付机制和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保证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和科学合理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