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青海地税前两个月税收收入保持良好增长态势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地税部门强化组织收入责任制,不断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税收收入延续了上年良好的增长态势。截至2月底,全省地税累计组织税收及各项附加费收入22.58亿元,同比增长44.1%,其中组织税收收入20.85亿元,同比增长40.7%。总体看,前两个月税收收入呈现以下六个特点:
一是税收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前两个月,全省税收收入总量达到20.85亿元,同比增长40.7%,在全国地税位次从元月份的第18位升至2月份的第一位,较全国税收平均增幅高出33个百分点。
二是营业税继续支撑着税收增长。1至2月份,组织营业税10.3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1%,占税收总量近50%,对税收增收贡献率达到61.5%。其中,金融保险、建筑安装、住宿餐饮、服务业、房地产营业税分别增长***.1%、58.8%、65.4% 、68.7%和44.5%,拉动了营业税的大幅增长。
三是两项所得税收入有降有升。企业所得税累计完成1.92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5%。个人所得税完成2.1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其中利息股息红利增长2.75倍。受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及我省个体工商业户附征率调减等政策影响,个体工商业户所得下降35.3%,
四是资源税收入增长提速。资源税完成2.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4%。除天然卤水外其余税目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原油增长3.36倍、天然气增长15.1%、原盐增长45.4%、煤炭增长7.3%。
五是其他各税呈现高增长态势。除耕地占用税有所下降外,财产行为类税收中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均实现成倍增长,同比分别增长2.14倍、2.12倍、2.05倍和1.8倍;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比增长84.1%;印花税、契税同比分别增长39.7%、38.6%。
六是地区间税收增长趋于均衡。从各地区完成收入情况看,增幅在50%以上的地区有西宁地区、黄南、玉树、果洛四个地区,海东、海西、海南、直属局、青海湖均处于两位数增长态势。收入重点地区中西宁(含东川、生物园、甘河、南川四个园区)完成税收收入占到全省总量的45.2%、海西税收收入占到全省总量的38.9%、海东地区完成数占到全省总量的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