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省工商系统深入推进农资打假护春耕执法行动
今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严格按照省工商局党组确立的“自觉服务、高效监管、有为维权、严格执法、锤炼队伍”的总体思路,以服务“三农”为着力点,多措并举,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确保农资打假护春耕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落实监管责任,促进监管到位。根据省工商局部署,各级工商机关结合实际,细化目标责任,切实做到“五个到位”。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制度到位。积极建立健全“四分五定制"。即:按管理职能分段、管理人员分组、管理区域分片、管理对象分类,实行定片区、定职责、定人员、定目标、定成效,将段(片)长制与农资日常监管紧密结合,建立完善段(片)长辖区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强化对农资市场的有效监管。省工商局领导多次亲自带领督查组深入农资主销区进行督导检查,促进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护农氛围。各地通过开展“走基层、进乡村、保春耕”红盾护农宣传活动及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展板、编印信息、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和进村入户、进企业等方式,利用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等场所深入进行农资防假知识及依法维权知识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防假辨假、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意识。截止3月5日,全省工商机关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7次,发放张贴各类宣传资料2.4万余份(张),接受群众咨询2124人次,受理解决群众投7起,举办农资经营单位培训班11期,会同各级电视台播出“红盾护农”专题节目21期,在电台、报纸刊播各类农资防假信息27条。
——加强准入监管,确保主体合法。坚持“一摸、二审、三取缔”,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摸”,就是逐户***检查,全面摸清和掌握农资经营户的详细情况,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审”,就是认真审查农资经营资格,确保主体合法。“三取缔”,就是加大市场巡查和专项整治力度,取缔无照经营和走街串巷兜售农资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遏制扰乱农资市场秩序行为的发生。
――强化市场巡查,加强日常监管。各地工商机关采取日常市场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各县(区、市)工商局认真落实两级巡查制,将农资市场巡查督查作为市场巡查的重点内容,全面落实以“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的农资市场巡查监管制度。各工商所加大对农资市场的巡查频率,做到了农资供应旺季每周不少于1次的巡查要求。同时,通过培养线人、科所联动、明察暗访、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市场巡查、专项检查、层级督查等方式积极查找案源,发现案件线索,积极查办案件。截止3月上旬,共查办各类农资市场违法案件5起,违法案件总值1.01万元,打击了农资市场违法行为,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开展质量监测,强化质量监督。推行农资市场产品质量抽检制度,在关键季节结合重点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特别是农药和肥料质量抽检,提高抽查密度,扩大抽查范围,突出“三个检测重点”强化监测工作针对性。即群众举报或投诉多的;新上市的;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农资商品。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严厉查处经销假劣农资行为。
——落实监管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各级工商机关加强对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的同时,以“打击、规范、监管、服务”为主线,积极推行“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农资经营主体五项”制度、“农资产品销售监督三联单”制度、种子留样备查制度;完善不合格农资退市制度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度,提升监管效能,作好对农资经营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农资连锁配送制度。各地积极帮助和引导信誉好、规模大的农资销售企业开展连锁、加盟经营,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推广农资商品销售与农业技术指导相结合的经营模式,提高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畅通农资流通“绿色通道”。目前,全省共有农资连锁门店和加盟店650多家,占全省所有农资经营主体的43.3%,成为全省农资经营的主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