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建立发电用煤价格监测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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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煤炭是重要的基础能源,其价格变动对下游行业特别是火电行业影响很大。为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秩序,稳定发电用煤价格,促进煤炭、电力行业协调稳定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发电用煤价格调控的通知》精神,省发改委研究建立了发电用煤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按月对青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青海宁北铝电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的发电用煤结算价格、产量、合同兑现率、热值等情况实行监测,及时反映我省发电用煤价格变化情况,以确保我省发电用煤价格调控措施落实到位。(价格监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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