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鉴定工作座谈会
近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鉴定工作座谈会。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海南、海北州司法局分管司法鉴定工作的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全省家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等近50人参加了会议。座谈会由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负责人主持,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小民出席会议并作了***。
座谈会上,海西州司法局介绍了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管理工作经验,青海正信、青海华翼等两家司法鉴定所围绕着诚信、质量、规范这一主题,交流了工作经验,厅司法鉴定管理处总结了2011年全省司法鉴定工作,通报了2011年全省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情况,安排了2011年全省司法鉴定工作,部署了全省司法鉴定行业诚信建设年活动。
王小民副厅长在讲话中强调,司法鉴定既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基本前提,做好司法鉴定工作,为司法公正提供技术保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全体司法鉴定人要充分认识做好司法鉴定工作的重大社会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指出,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全省司法鉴定整体布局初步形成,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初具规模,司法鉴定工作基本上满足了各类诉讼活动的需要,鉴定意见采信率良好,司法鉴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社会公信力不断提升,司法鉴定社会效果初步显现,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与此同时,全省司法鉴定工作也存在着统一管理体制尚未建立、管理组织体系不健全、行业优势未能充分发挥、自身能力不足等问题,影响和制约着全省司法鉴定工作的健康发展。
王小民副厅长要求,全省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管理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开拓创新,要强化全省司法鉴定工作的统一协调,积极发挥省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委员会对全省司法鉴定工作的指导、协调作用;强化组织领导体系建设,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作用;强化法制建设,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积极推动司法鉴定地方立法进程;强化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观念,改革管理方式和手段;强化资质管理,把司法鉴定的数量、质量特别是采信情况作为衡量司法鉴定机构工作的基本标准;要强化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我省司法鉴定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省公、检、法机关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