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财政稳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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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针对去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项目不多、内容细化不够、公开方式单一、公开时间较晚等问题,近日,省财政下发通知,对2012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在2011年工作基础上对涉及民生类支出项目全部公开,适时公开“三公”经费;二是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定期通报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制定奖惩措施,将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财政综合绩效考评范围;三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公开数据科学、准确。对所公开的预算信息,各地财政部门要严格审核、确认。重大预算信息公开事宜,必须事先征得同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人大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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