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青海省公安厅2011年残疾人工作取得实效
2011年,青海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立足岗位职能,残疾人帮扶工作取得了实效,在省政府残工委第十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全省公安机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将伤害残疾人的案件重点督办,严厉打击了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共破获各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156起,有力的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继续开展关心残疾人的联点走访活动,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认真落实以“爱民温情送万家”主题的“进千家门,办万件事”爱民实践活动,把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作为“爱民温情送万家”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大对残疾人的结对帮扶和走访关爱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有356名残疾人被公安机关确定为扶贫帮扶对象,与民警建立了联点关系。
三是认真贯彻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高度重视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放宽了残疾人驾驶汽车身体条件,把为残疾人办理驾驶证作为便民利民措施积极为残疾人朋友服务,共受理残疾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69人,已办理驾驶证32人,满足了部分残疾人驾车出行的需求,更好地保障了残疾人的权益,促进了残疾人更加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圆了残疾人的驾车梦。
四是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公安机关共接待涉及残疾人来信来访案件9起,我们高度重视这些信访案件,加大了办理力度。截止目前,侦破刑事案件1起;引入诉讼程序1起,为信访人追回补偿赔偿金19万元;信访救助4起,为残疾人发放信访救助金14万元。同时把信访残疾人全部纳入走访慰问对象,送去慰问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为3名残疾信访人解决了低保、医保,为1名信访人解决了廉租房一套。
2012年,省公安厅将按照全省残疾人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继续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活动,加强帮扶对子建设,从物质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二是从户籍管理、消防管理以及其他证照办理等方面,研究出台针对残疾人的便民利民措施,方便残疾人办事;三是加大残疾人权益的保护力度,对侵害残疾人权益的案件建立健全快侦快破工作机制;四是认真落实《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残疾人考取机动车驾照工作,最大限度的满足残疾人的驾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