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创新理念做精品落实规划促发展西宁市努力打造幸福生活之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西宁市以区域统筹定位为基础,进一步突出在全省东部城市群中承担的核心引领、辐射带动两大区域作用和区域服务、区域组织、区域管理三大区域职能,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纲领,全面推动城市发展上台阶。
一、规划建设成就喜人,城市发展更显后劲。近年来,西宁市大力推进扩市提位战略,努力构建两个中心,八个片区的城市带状组团式结构。启动了大南山生态绿色屏障工程;新建城市广场5座,总面积达40多万平方米;新建街头绿地、小游园100余处,总面积达100万平方米;建成了青藏高原野生动物园等10座公园。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二、精心编制城市各层次规划,使未来城市建设更加靓丽。2011年,先后邀请国内外一流的规划设计单位,认真开展重点规划项目编制工作,完成西宁市主城区内119.13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7项重点片区城市设计、三河六岸景观规划等100多项规划编制,实现了全市主要片区规划全覆盖。
三、注重新农村规划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先后邀请国内多家优秀设计单位对区县村庄进行精心规划,在保留村庄原有特色的基础上,使建成后的新村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齐全,居民生产、生活更加方便。
四、加大规划监察管理力度,增强规划工作权威性和严肃性。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规划决策、公示、审批、执行体系,形成了公开透明的阳光规划管理体制。组建规划监察大队,有效制止了违法建设行为。
五、注重公众参与,加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开展《西宁2030年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重点片区规划等规划的现场公示活动,并在报纸、网络等媒体刊登文字图片资料,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并赋予市民决定规划方案的权力,极大提高了市民的参与热情,全面提升了西宁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