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建设厅2012年中央六亿多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预算内投资下达我省
为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近日,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向我省下达新建廉租住房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60049万元。
根据中央下达投资计划2012年我省新建设廉租住房5000套,中央预算内投资16250万元;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2000户,中央预算内投资260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直接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41199万元。发改委和城乡建设部要求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严格执行有关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等政策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分解下达投资计划,安排到具体项目,并将分解计划报送国家发改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同时强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城乡建设等部门分解安排到具体项目,统筹用于2011年已开工和2012年拟开工的新建廉租住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直接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与此无关的其他市政设施,北方地区要重点用于配套的供热设施建设。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要统筹考虑市县的建设任务、资金筹措能力等,优先安排特殊困难地区。并积极协调落实各项建设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确保各级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项目尽快建成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