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果洛全面安排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为坚决防止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发生,切实维护纪律、禁令的严肃性和公安队伍良好形象,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州局党委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州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并结合果洛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方案》确定了集中整治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坚决防止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案件反弹,坚决防止酒后驾车、滥用***支致人伤亡等重大恶性案件发生;内部监督制约和防控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的工作责任更加明确;全体民警遵守“五条禁令”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方案》明确了具体的工作措施:一是增强认识,深化教育。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提高民警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的主动性、自觉性,彻底消除侥幸心理。必须更加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决不允许工作期间饮酒,决不允许任何时候酗酒。二是自查自纠,全面整改。集中排查公务用车、公务用***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具体的制度措施。深入查找“***、车、酒、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强化管理,落实措施。要针对突出问题,重点加强警务车辆、公用***支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民警八小时外管理。要逐级签订“五条禁令”责任状,落实到每一名领导、每个民警。四是严格监督,勤于检查。警务督察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督之责,抓细、抓早、抓苗头,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及时发现、查处酗酒行为。对存在问题苗头的同志,该提醒的要及时提醒,该诫勉的要及时诫勉,绝不能心存侥幸、心慈手软。五是开门评警,接受监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布举报电话,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的举报投诉。对每一起举报投诉件,要迅速核实,及时查处,并将结果予以反馈。六是严肃追责,严明纪律。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公安部“五条禁令”规定,对违令案件进行处理。领导带头违令的,一律从严处理;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包庇、纵容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案件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方案》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公安机关党委要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身作则,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五条禁令”,要将集中整治与当前各项公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科学部署,合理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二是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检监督部门要全面掌握情况,抓好集中整治组织协调工作;警务督察部门在做好现场督察的同时。对媒体网络或社会各界反映的民警违令问题,宣传、网安部门要及时通报纪检监察部门,并采取应措施,防止恶意炒作。三是严格落实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件报告规定》,一旦发现违令案件的,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州局督察支队对各县违令案件发生情况实行按月排名通报制度,并纳入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