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党委创新举措狠抓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201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委按照省委书记强卫在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建设团结干事的班子、培养激情干事的队伍、弘扬踏实干事的作风的要求,积极创新队伍建设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干部选拔和岗位交流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用人环境,真正实现了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
一是积极转变用人观念。在调整使用干部过程中,党委一班人始终坚持不按资排辈,不拘一格选用优秀人才,大胆选拔一批年轻有为、有发展潜力、群众认可的年轻干部担任领导干部。进一步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在机关形成了一种人人想干事、干好事的良好风气。2011年,先后选拔任用了5名正处级干部、21名副处级干部,并对32名科级以下干部的职务进行了明确。
二是加强交流任职。将干部交流任职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出台了《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县处级干部交流轮岗任职规定》,对在同一职位上连续工作满10年的或者在同一部门担任正副职相加满10年的干部进行交流任职。2011年,先后有6名处级干部、9名科级干部进行交流任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干部队伍中。
三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上,注重严把三关:即坚持把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作为重要环节和必经程序,把好选拔任用干部的入口关;通过不断改进考察方法,解决好考察中了解面不宽、了解情况不真、对干部评价不准等问题,把好选拔任用干部的考察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厅党委成员的集体作用,制定并严格执行《中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员会讨论任用领导干部实行票决制办法(试行)》,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票决,把好决定关。同时,坚持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防止干部任用上少数人或个人说了算,增强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