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牧厅海北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土地草场合理有序流转
为进一步加快农牧区土地草场合理、有序流转,引导农牧业朝着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发展,切实增加农牧民收入。海北州各级农牧部门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加强领导,建立中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认真开展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控制土地草场流向,引导土地多种形式流向农牧业优势主导产业、经营能手大户、规模高效项目,土地草场经营权流转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中心。成立由主管副州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出台了《海北州组建农牧区土地草场交易中心的实施方案》,各县结合实际,均挂牌组建了县级土地草场流转交易中心。同时,县级中心都设立了办事大厅或解决了办公场所,专人具体负责土地草场流转工作。大部分乡镇在综合服务中心也增挂了乡级土地草场交易服务站,各村都相应明确了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员。
二是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随着二、三产业不断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农牧区劳动力大量转移,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在外创业、长期务工,转变观念,迫切要求把原承包的土地转让到愿意经营的农户、经济组织或龙头企业手中,以实现比自己耕种更为可观的经济收入。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推进农牧区经济发展、调整农牧业结构、加快产业化进程有效的途径。
三是完善措施,积极推进。首先,政策上予以支持。鼓励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完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发展土地草场集约化经营;同时,州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级完善土地(耕地)承包流转合同书的管理,农村土地(耕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发放工作;其次,舆论上大力倡导。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各种媒介经常开展农牧区土地流转的集中宣传,切实保护农牧民经营权;再次,资金上给予扶持。设立专项基金,制订“以奖代补”政策鼓励土地草场流转,集约化经营,鼓励土地草场向种植、养殖、加工大户或致富能手集中。2010年兑现奖补资金291万元,奖补34家从事土地草场集约化经营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挥了奖补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
四是建章立制,规范服务。主要是对农牧区土地草场流转行为进行规范,为农牧民办理交易手续和流转合同书并进行登记、备案,建立土地草场流转台账和相关档案资料;提供土地草场流转服务,引导农牧民逐步通过交易中心进行土地草场挂牌交易;提供土地草场流转供求信息和其他农牧业信息服务;各县建立县级仲裁委员会,及时调解土地草场流转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通过努力,海北土地草场实现了有序流转。一是规范了农牧区土地草场流转行为。通过交易中心对流转合同的管理和台账备案,农牧民办理流转合同的意识明显提高,全州80%以上的分散性土地草场流转行为都签订了规范的合同文本,各专业合作社集约经营的土地草场全部签订了合同。通过合同管理,私下协议流转的现象逐步减少,土地草场流转纠纷发案率明显降低。二是带动了土地草场流转规模的扩大。各县充分发挥土地草场交易中心的主体作用,推进土地草场的规模流转交易,为提高农牧业集约化经营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截至10月底,全州累计完成耕地规模流转13.1万亩,完成草场规模交易447.6万亩,其中:刚察县完成1000亩以上耕地流转交易4宗,1.5万亩以上草场流转交易5宗;海晏县完成1000亩以上耕地流转交易11宗,1.5万亩以上草场流转交易9宗,祁连县完成1000亩以上耕地流转交易9宗,1.5万亩以上草场流转交易3宗。三是新的土地草场流转形式得到尝试。部分地区以土地草场交易中心为平台,积极尝试开展土地草场集中流转、挂牌竞价等新的流转形式。如门源县浩门镇,对部分农民群众需要流转的耕地,由镇土地草场交易中心进行统一登记,并公布流转信息,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竞价流转。祁连县八宝镇定对36万亩公用草场进行了集中流转,流转所得用于缴纳农牧民医疗保险和水费。虽然目前这类挂牌竞价的规模较小,组织形式尚不完善,但依然为今后开展此类新的流转形式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四是促进了土地草场流转信息的对接。以县乡两级土地草场交易中心为依托,及时搜集和发布土地草场流转信息,为出让方和受让方提供双向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出土地草场流转信息的桥梁作用,提高了土地草场流转信息的对接度,以往有出证意愿的群众找不到合适的受让方、有承包需求的经营户找不到合适的出让方等问题得到初步缓解。如海晏县土地草场交易中心在大厅中安装了电子信息屏,公开发布相关的土地草场流转信息,同时借助手机短信等方式在一定范围进行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