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政府表彰奖励完成2011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的地区和部门
2月3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会上,省政府表彰奖励了完成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流动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的地区和部门:西宁市政府荣获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完成标兵地区;海东行署、海西州政府、海南州政府、海北州政府荣获优秀地区;黄南州政府、果洛州政府荣获良好地区;海南州政府还荣获业务创新奖。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落实优秀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厅为良好单位。
2011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的要求,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以人为本、创新思路、强化基础,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全面完成了年度人口控制责任指标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责任指标,确保了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避孕及时率分别达到95.63%和94.62%,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