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海北门源成功解救一名被拐骗妇女
2月3日,门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海北州刑警支队发来的《关于协助核查刘威兰被拐骗有关线索的函》。接函后,在局领导的部署安排下,刑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赶赴受害人刘威兰现居住地西滩乡西马场村一社37号进行调查解救。
调查中了解到:受害人刘威兰(1993年3月16日生,系广东省平远县坝头镇振东村人),2009年9月份在广东惠州市打工时认识了我县西滩乡西马场村回族青年马明光(1990年11月17日生)并成为朋友。2009年10月刘威兰想让马明光帮她介绍新的工作,便找马明光商量,后马明光以带刘威兰到青海找工作顺便到青海玩耍为由将刘威兰带至门源县西滩乡老家。在马明光家待了两三天后刘威兰提出要回广东老家,但马明光提出要取刘威兰为妻让刘威兰不要回家。在马明光家生活了三个月后经双方同意按回族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于2011年2月14日生下一女孩。现因生活习俗不同刘威兰想离***明光回广东老家生活,马明光一家不同意,身无分文的刘威兰在网上和家人联系后其家人希望通过警方帮助让刘威兰顺利回家。
经过刑警大队干警解救,2012年2月5日刘威兰被其表哥领回广东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