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青海省着力构建适度普惠民政年内力争民政事业经费突破40亿元
2012年,青海省民政工作将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构建适度普惠民政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着力提升民政保障能力,力争全省民政事业经费总量突破40亿元,民政服务设施建设投入10.75亿元,城乡社会救助和相关民政保障指标的增长幅度达到10%以上,按期完成102个玉树灾区民政重建项目和全省2.5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幸福程度。
今年民政救助保障工作的重点是: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和救灾应急保障水平。继续抓好玉树灾区群众生活安排和玉树灾区民政重建项目。加大救灾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初步建立起覆盖到县、延伸到乡的中央、省、州、县、乡五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率先在全省8个州(地、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救灾应急指挥平台,并实现与省级救灾指挥系统的联网,力争年内认定500个灾害避难场所并先期挂牌,全面提高救灾应急工作水平。积极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做好查灾、救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的救助标准。按照城市10%、农村12%的增长幅度,持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适时发放困难群众临时物价补贴。按照上年度农牧民纯收入70%和80%的标准,调整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完善和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切实缓解困难群体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的问题。继续加大临时救助和取暖救助力度,建立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救助制度,积极开展以流浪未成年人为重点的流浪乞讨救助保护工作,切实保障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条件。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计划完成全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2.5万户,户均补助2万元。坚持以脑山地区、贫困地区和未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地区为重点,以农村低保、五保、残疾、优抚“四类”困难群体为主体,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争到年底,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总量达到13.74万户、惠及各类困难群众51.65万人,切实改善困难群众居住环境。进一步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年内计划投入1.58亿元,新建养老服务设施和孤儿养育机构87个,到年底,全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达到285所(含农村敬老院152所),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21张;儿童福利机构达到9所,集中供养率达到13.9%。调整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完善和落实孤儿保障政策,制定出台孤儿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困境儿童救助制度,适度提高事实上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的生活补助,全面落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继续实施“福彩助残健康行”项目,深入推进贫困家庭病残儿童康复医疗救助,切实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提高优抚群体的保障水平。完善和落实抚恤补助政策和优抚医疗保障制度,探索建立抚恤补助标准与物价指数挂钩联动机制,按照10%以上的增长幅度继续提高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提高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落实农村牧区老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政策,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完善自谋职业和扶持就业优惠政策,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全面落实军休干部的各项待遇,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