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全省价格工作专题会在西宁举行
2011年12月30日,在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期间,召开了全省价格工作专题会。会议传达了全国物价局长会议精神,对全省各州(市、地)2012年物价调控预期目标进行了分解。各州就2011年开展价格调控工作及2012年调控措施进行了发言。省发改委副主任王长安同志作了工作报告。各州发改委主管价格工作的领导、价格科长、价检局长以及省发改委价格口各处(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2011年是通胀压力持续加大,调控任务异常艰巨的一年。全省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保供稳价各项工作部署,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切实强化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审慎稳妥推进价格改革,不断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运行的新情况、新变化,必须密切关注形势的变化,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妥善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三者的关系,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物价基本稳定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会议就做好2012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继续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研究建立调控物价的长效机制;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降低流通成本,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经营成本;强化煤炭等市场调控,保障市场供应。二是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继续推进能源价格改革,落实国家电力、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做好民生领域价格改革,继续推进医药、医疗服务价格、农业用水、城市供水、环境等价格改革。三是继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加强医药价格监管,规范教育、就业等收费行为。四是进一步整顿市场价格秩序。继续大力整顿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集中力量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整治,不断强化价格服务意识,完善价格举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监管法规。五是坚持不懈抓好价格基础工作。严格执行监测制度,继续清理和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开展价格认证工作,继续做好调查工作,不断强化物价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价格宣传工作和价格信息化建设。 (价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