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对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近期,省教育厅召开《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实施工作部署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实施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宣读了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签发的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对《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就做好我省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对《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实施工作向各高校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及时组织学校党政干部、教职工、学生等不同层次的人员对《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进行认真学习,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对《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学习,积极为高等教育章程制定营造浓厚氛围;二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实施工作与高校的发展定位、办学活动、培养目标、管理行为,以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各高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高校要深刻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实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加强领导,抓好落实。高等教育章程制定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学校常规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掌握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重点与核心内容,努力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实施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我省《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实施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