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青海湖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通过水利部审查
12月24日-26日,《青海湖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通过水利部审查。该规划是***《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青海省政府与水利部签署的《加快青海藏区水利发展与改革合作备忘录》中的重点规划之一。
青海湖流域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是我国著名的内陆盆地,流域总面积2.97万平方公里。流域内有海北州的刚察和海晏县、海南州的共和县、海西州的天竣县。青海湖是我国面积最大的内陆咸水湖,水域面积4000多平方公里,是维系青藏高原生态安全的重要水体,对抗拒西部荒漠化向东侵袭起到了天然屏障作用。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青海湖出现湖水位下降、湖水矿化度升高、水生态恶化等问题。为加强青海湖流域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流域生态环境,根据***《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开展了青海湖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
《规划》全面分析了当前青海湖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生态环境状况,对青海湖水位变化的趋势进行了预测,提出了水资源配置与保护、生态保护、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监测、水资源管理的具体措施。 与会专家在听取黄河设计公司的汇报后,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讨论。一致认为,该《规划》目标明确、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基本可行,规划成果符合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今后一定时期青海湖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本依据。(规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