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安全生产区域性救援队伍建设初见成效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企业认真贯彻《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组织矿山和危险物品区域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队建设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区域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救援队伍编制、人员、经费、装备等,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建设救援队伍。目前,全省基本形成了以煤矿企业为骨干的区域性矿山救援队和以公安消防部队为骨干、企业消防队为补充的区域性危险物品救援队,全省共有区域性救援队伍9支,其中,盐湖集团公司专职消防队40人,青海金瑞矿业矿山救护队34人,义海公司矿山救护队38人,西海煤电矿山救护队44人,青海能源发展(集团)公司大通矿山救护队32人,青海能源发展(集团)公司渔卡矿山救护队13人,格尔木炼油厂消防大队55人,青海宜化公司消防队26人。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相关企业和救援队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制定了《专职消防队正规化建设管理规范》、《消防业务技能训练规则》、《矿山救护队技术装备管理制度》和《矿山救护队预防性安全检查制度》等30余种相关制度,规范了队伍管理。
三、强化教育训练。各救援队伍严格制定年度训练计划,落实教育训练制度,重点加强了军事化队容、闻警集合、水带铺设、装备操作、现场急救、体能训练、预案演练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应急救援知识、国内外应急救援案例等培训,使救援队员掌握了基本的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知识,提高了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加大装备投入。近年来,各级政府及企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队伍装备器材、资金等投入,通过专项经费解决一点、政府配套一点、企业填补一点的办法,解决了救援队办公、住宿、训练等基础设施和装备落后等问题。青海油田格尔木炼油厂等7家单位先后累计投入8327.29万元,装备了14T泡沫消防车、16T水罐消防车、正压呼吸器、热像仪和测温仪等8大类270余种救援装备和器材,有效提高了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