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青海交通11家单位荣膺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1年12月20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李长春作***。大会隆重表彰了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青海交通行业11家单位荣获表彰,占我省全国文明单位总数的18.7%。青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等6家单位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青海省交通厅(机关)等5家单位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全省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多年来,青海省交通厅党委高度重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各级党政领导始终如一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全省交通行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做好“三个服务”,广泛深入的开展“文明青海”建设、“学先进、树新风、建体系、创一流”和“讲文明、讲卫生、讲礼仪、树新风”活动,不断巩固高原千里文明通道建设成果、坚持不懈地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工作,大力弘扬“扎根高原、艰苦创业、献身交通、造福人民”的青海交通行业精神和玉树抗震救灾精神,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和谐交通,全省交通行业职工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明显提高,行业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交通行业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广泛深入持久的行业文明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我省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也树立了交通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受中央文明委(办)表彰的全国文明单位名单如下:
青海省交通厅(机关)
青海省公路科研勘测设计院
西宁汽车站
海东公路总段
玉树公路总段
青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
格尔木公路总段
果洛公路总段
结古公路段
乐都公路段
(厅直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