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青海省红十字会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2011年12月4日,是全国第11个法制宣传日,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为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省红十字会在中心广场参加了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举办的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制精神”为主题的“12·4”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咨询等方式,让过往群众进一步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增强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通过宣传,加深了更多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认识,对发展我省红十字会事业、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4块,悬挂横幅1条,接受咨询4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