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摸清水利家底促进科学发展——我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自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我省按照***水利普查办的统一部署和节点要求,加强领导,明确措施,落实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措施:水利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从省到州(地、市)、县政府均成立了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同时,省政府与各州(地、市)政府,各地政府和水利部门层层签订水利普查工作责任书,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将责任逐级分解到各专业组、各参与单位,确保水利普查数据质量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各地从水利单位、乡镇水管水保站、乡镇政府、村委会等选聘有责任心和协调能力强的3490名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承担现场调查、信息数据采集等水利普查工作。选调业务技术骨干190多人具体负责本区域水利普查业务组织、综合协调工作。派出300多人次参加国普办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组织1500多人次参加了省内各级培训,为清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积极落实普查经费。按照《***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要求,依据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科学编制普查经费预算,主动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将所需经费分年度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到目前各级财政共落实年度预算经费5590万元。及时通过政府采购购置了GPS定位仪、测流仪、电脑、办公传印、网络平台硬件等主要设备,为清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物质基础。省普查办还制定了《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经费的使用监管。
(三)强化舆论宣传工作。全省各级水普办利用多种媒介和社会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水利普查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据统计,各地在城镇主要街区、交通要道、集贸市场等人口集中区张贴宣传标语1万多条,印制分发水利普查宣传手册、宣传挂图、国普办《公告》、省普办《致水利普查对象的公开信》各4万多份,在青海日报刊登水利普查政策解读,青海电视台连续一月播放水利普查宣传片。建立了水利普查工作旬报制度,青海水利网开设水利普查专题,对水利普查政策、工作要求及动态信息等进行实时宣传报道。通过宣传,全社会对水利普查的意义、方式和程序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四)建成数据处理系统。按照资源共享、标准统一的原则,省级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建设与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情中心、水利厅局域网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现有水利信息化平台,于今年初建成全省基层登记台账网络环境(外网),部署了省级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建立了机房管理制度。州(地)、县级水利普查机构,除按要求建立了数据处理硬件环境,基本落实了独立的空间数据处理环境,确定了空间数据处理软件应用技术人员,配备了70台***电脑,为全面开展清查登记阶段普查对象空间数据采集与标绘工作创造了条件。
(五)建立健全技术支撑。省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精干技术力量,组建了技术指导组,并明确省水文局、水保局、水管局、信息中心作为水利普查技术支撑单位。按照在地原则,西宁市普查办对市辖4个区分区直接组织开展水利普查工作;海西州三个行委水利普查工作,由州水利局提供技术支持;对青南藏区14个县,建立了省、州、县三级联查机制。同时,还通过网上答疑平台、设立QQ群、组织专题答询会、电话咨询国普办专家等方式,及时解答基层提出的各种疑问,解决相关技术疑难,提高了对象清查工作效率。
(六)构建质量控制机制。按照对象清查质量控制要求,成立了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小组,构设了县、州(地、市)、省三级复核、审核制,建立了州(地、市)对县、省对州(地、市)的各专业组复核、技术组审核的机制。省水利普查办河湖组、工程组依托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提前对各县级填录的数据实施远程复核。通过县级自查、地级和省级复核、技术审核和现场抽查验收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了水利普查清查数据的准确性。同时,还建立了各专业普查组分区域督导和联络沟通机制,积极配合国普办、黄委和长委水普办开展检查和事中抽查工作,及时沟通交流信息,协商处理问题,促进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确定对象清查成果。根据8月底***水利普办对水利普查各专项工作的反馈意见,我省及时组织各地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疑议逐项、逐条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复核。经复核,全省共填报清查对象86918项(个)。其中:水利工程清查对象2797个、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对象7605个、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清查对象5209个、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清查对象876个、灌区普查对象1406处、地下水取水井专项69025眼。全省河湖普查对象名录已确定: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的河流3803条,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的湖泊244个。水利普查清查数据成果通过国家级验收。
(八)准确采集普查数据。自今年8月以来,各地全面展开普查对象静态数据采集和预处理工作。目前,全省各地水利工程、灌区专项、河湖开发治理保护、行业能力建设、地下水取水井等静态数据采集和预处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按照三级联查机制,省普办技术人员与玉树、果洛、黄南三州及有关县普查办同志共同努力,完成了青南地区14个县水利工程、灌区专项和水利行业普查对象的静态数据采集工作。鉴于玉树震后重建的特殊原因,全州6个县静态数据预处理和空间数据标绘工作,已安排在省水利厅集中进行。
(九)科学标绘空间数据。根据《关于开展水利普查空间数据采集与标绘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确保水利普查空间数据采集标绘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省水普办与国普办组成两个工作组从9月底开始,对全省水利普查空间数据标绘及质量控制进行了为期23天的巡检和现场指导。目前,除地下水取水井专项外,其它普查对象已基本完成了空间数据采集工作,到10月底,多数县已完成13类对象的空间数据标绘工作,6类对象需普查录入后再导入空间数据标绘,力保在标准时点前如期完成。
(十)高度重视台账建设。针对水利普查台账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省水普办及时约谈部分州(地、市)水利局局长,通报相关情况,提出补救措施,全力打好水利普查台账建设攻坚战。会后,各地制定整改方案和实施计划,进一步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在普查标准时点前保质保量完成台账建设工作。同时,省普查办及时派出8名技术人员分两组对各地整改工作进行驻地督导,利用20天时间现场解决基层在普查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技术难点和质量控制方法。
(十一)扎实推进水保普查。目前,已全面完成了水力侵蚀及冻融侵蚀野外核查工作,达到国家数据质量控制要求,调查风蚀点150个、水蚀点381个、冻蚀点494个,制作了601个调查单元影像与线画图叠加底图,土壤侵蚀普查顺利通过了国家数据质量审核。按照国普办的时间节点控制,及时启动了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工作,确定50万方及以上容积的治沟骨干工程183座,小于50万方容积的中小型淤地坝工程465座。侵蚀沟道普查,已开展了4条沟道的提取试验工作,待国家技术方案确定后全面推进。
(十二)完成青海湖容积测量。在国普办的大力支持下,经过长江委水文局和青海省水文局的共同努力,历时20天,全面完成了青海湖容积外业测量工作。累计测量湖区水域面积4287平方公里,断面长度5050公里,校测线路长度1054公里,辅助测线长度1056公里,实测湖岸线长度156公里,校测卫星遥感影像湖岸线长度454公里,共获取水位观测数据2592组,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数据7682组,水下地形数据12625组。目前,测量指挥部正组织开展内业分析整理工作和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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