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组织召开全省妇联工作座谈会
12月6日,省妇联组织召开了全省妇联工作座谈会,省妇联各位领导,机关各部室及所属单位负责人,全省的州(市、地)妇联主席参加了会议。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贯彻落实会议提出了要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比例。二要加大妇女卫生、健康服务水平,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农牧区妇女“两***”免费检查工作。三要提高儿童发展水平,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儿童早期发展项目顺利实施。四要加大对特殊人群的关爱力度,推动相关部门做好农牧区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工作。
座谈会听取了各州(市、地)2011年工作情况及2012年工作打算的汇报。听取汇报后,张黎作了总结讲话,充分肯定了各地全年妇联工作和2012年工作安排。她说,2011年全省各级妇联组织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凝心聚力、奋力进取,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及创新,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妇女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各地妇联工作重点突出,地域特色鲜明,特别是在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妇女参政议政、编制实施妇女儿童新规划、新引领妇女增收致富、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推动强基固本工程实施、实施小额贴息贷款项目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新青海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充分体现了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团结干事、激情干事、踏实干事”的优良作风和“人一之、我十之”的实干精神。希望各级妇联组织保持旺盛精力,认真履行职能,结合各地实际,着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树典型、宣传典型;着力推进“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活动;着力做好三级“巾帼特色致富示范村”创建工作;着力抓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两***”普查普治、儿童早期发展项目以及“家庭服务业”、“妇”字号示范基地建设;着力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业的宣传教育,推动和谐平安家庭建设以及流动留守妇女工作取得新成效;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及维权机制网络建,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着力抓好调研和信息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上还对《省妇联五年工作回顾及今后工作思路》、《青海省各州(市、地)妇联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青海省妇联系统信息考核奖励办法》的征求意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特别是《青海省各州(市、地)妇联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征求意见后,省妇联将于2012年开始,将对州(市、地)妇联进行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推进全省妇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促进妇联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服务于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