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就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出建议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精神,省民宗委党组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就有效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为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影响力,建议从2012年开始,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命名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设立民族团结进步特殊贡献奖,达到引领、示范的效果。
二是立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和文化名省建设的目标,概括提炼我省民族团结精神,打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团结人文品牌。建议选择西宁市等一、二个重要中心城镇设立民族团结标志性建筑(如纪念碑、城市雕塑、广场等),使其成为展示各地民族大团结的名片。
三是健全民族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形成由省民宗委牵头,省监察厅、省政府督查室配合,省人大民侨外委参与的监督检查工作组,实行年度检查制度,以提高监督检查的实效性,维护民族政策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4 14:37: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