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西宁支队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校车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幼儿出行安全,杜绝道路交通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关于开展校车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四区三县交警大队根据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对辖区校车、幼儿校车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掀起校车、幼儿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高潮。
一大队;一是规范建立校车、幼儿接送车基础台帐。二是对所在学校、幼儿园学生、幼儿的总人数,需要接送的、不需要接送的学生、幼儿的人数进行排查。1公里、1—3公里以及3公里以上学生、幼儿人数进行排查;三是对校车、幼儿接送车辆详细信息,是否有外观标识、行驶证上注明的车辆所有人和学校、幼儿园名称是否相符、车辆的行驶线路进行排查;四是对没有校车、幼儿接送车的学校、幼儿园,要求负责人必须提供接送方式,并详细了解是否存在雇车、包车、家长是否有拼车行为进行排查;五是排查过程中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同时发放了《一大队辖区学校、幼儿园及校车、驾驶员情况登记表》,对全区的学校、幼儿园基本进行摸底排查。
二大队;一是联合城中区教育局,掌握了辖区幼儿园与校车详细资料,对校车驾驶人、营运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了集中排查摸底,并逐车建立管理档案,杜绝“问题校车”上路行驶。二是合理安排警力,加大对校车行经路线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超员、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货车、农用车接送学生。三是加大对校车校内管理监管力度。对所有校车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签订《校车安全目标责任书》、《校车违法整改通知书》、《承诺书》,四是加大交通安全教育力度,深入辖区幼儿园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和引导孩子们不坐超员车、货车,从小培养自我保护意识。五是加大监管责任落实力度。定人、定车、定责,督促、检查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对校车出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经交警部门屡次教育、处罚无效、整改不力的,将通报区教育局建议取消其办学资格。
三大队;一是严格把好校车安全性能和驾驶人资质的审核关,签订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严禁无校车标志、存在安全隐患、安全技术状况差和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的车辆上路,严禁校车超员、超速行驶;二是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在日常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认真开展路检路查工作,严格校车管理,对校车交通违法“零容忍”,一经发现严厉处罚;三是对全区校车状况、驾驶人资质进行核查建档,对不符合规定的校车及驾驶人禁止其上路接送学生。
四大队;联合教育局拟定的《城北区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制定《城北区校车安全管理规范》、《城北区校车档案管理规范》、《城北区校车安全考核,奖惩规范》、《城北区校车安全监督规范》、《城北区校车驾驶员培训和责任与处罚》。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坚决杜绝校车发生交通事故。
湟源大队;针对“11.16”事故的发生,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管理,扎实做好“护卫天使”活动,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调整勤务,加大对校园周边路段,特别是对酒后、无证、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营造严管严查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