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海北门源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为切实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严防涉爆案件和事故的发生,2011年以来,门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周密安排,明确责任,切实加强了民爆物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有效地维护了全县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是采取过筛式的方法,对全县24家涉爆单位、矿点进行了以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及犬防措施,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储存库室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民爆物品是否严格执行登记、领退、使用制度等为内容的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做到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检查中共发现治安隐患23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目前已得到全面地整改。
二是为进一步堵塞漏洞、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押运员)无证上岗问题的发生,每次检查都与所有的涉爆作业人员见面,做到了人证相符,人卡一致。特别是针对贵州福安11.1爆炸案,及时组织县民爆公司和兰新铁路施工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就加强民爆物品配送期间的安全运输和押运进行了再强调再安排。
三是对涉爆人员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使其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注意了解涉爆人员思想动态,对不适宜涉爆作业岗位人员责令用工单位、矿点及时进行调整,不留隐患;
四是及时要求各冬季停工涉爆单位、矿点计划好生产所需民爆物品数量,确保在冬季停工期间将民爆物品使用完,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目前,冬季停工的涉爆单位、矿点,均落实了冬季停工期间民爆物品安全责任措施及责任人,按要求对民爆物品库房进行了清零,对停工时所剩火工品采取集中暂存县民爆公司予以集中保管的措施,以确保涉爆物品的绝对安全。同时,要求冬季停工的涉爆单位、矿点保证有足够安保力量做好停工期间的安全巡防工作,从而确保了我县涉爆单位冬季停工期间单位、矿点及民爆物品的绝对安全;
五是对冬季继续进行爆破作业的18家涉爆单位,在认真核实其民爆物品库存量,就民爆物品的储存、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同时,要求其在节日期间,切实落实炸药、雷管专用库房的物防、技防及犬防措施,加强值班守卫看护力量,严格炸药、雷管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和流向监管制度,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确保万无一失。
六是依靠群众,做好宣传。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在群众中广泛宣传涉爆法律知识,实行举报奖励制度,营造爆炸物品全民共监共管的良好氛围。在整治中,通过召开法制宣传会、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一步加大了爆炸物品管理宣传工作,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逐步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