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海西格尔木市公安局DNA实验室建成并投入使用
根据厅党委进一步加强青海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整合检验鉴定资源,优化省内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实验室布局的要求,经过论证,决定在我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公安局建立法医DNA专业实验室,负责省内西南部地区的DNA生物检材检验工作。建设初期,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谦同志,刑警总队长杨巴托同志和有关领导就要求按照全国公安机关二级DNA实验室的标准建设功能先进、布局合理、方法科学、仪器稳定的专业实验室。建设中,省厅积极协调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进行DNA实验室的仪器选型、采购。2011年8月份,通过免税进口的方式引进美国ABI公司生产的性能稳定3130XLDNA测序仪主机、9700型PCR扩增仪、DNA纯化仪、Identifiler plus常染色体PCR扩增试剂、YfilerY染色体扩增试剂,美国Thermo公司产的ThermoFisher纯化仪、离心机、纯水仪、移液器,国产长春博坤公司产的纳米磁珠DNA提取试剂等附属设备和耗材,刑警总队马永明副总队长派主任法医师王占海和专业技术人员到格尔木参加设备和验收、调试、测样和培训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将该DNA实验室并入国家DNA数据库。
2011年9月22日,经过一个多月测试,该实验室成功检出格尔木市“9•13”刘加贵被伤害致死案现场嫌疑人所留血痕。该案的侦破标志着青海省内具备了第二个DNA检验实验室。目前,格尔木市公安局DNA实验室已开始对血迹、精斑、唾液斑、组织等常量生物检材和脱落细胞常染色体STR、Y染色体STR检验,从而确定个体和亲子鉴定,为今后的侦查破案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