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我省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启动
11月17日,由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省儿童早期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开展的青海省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在乐都县正式启动。从今年开始,省级财政每年将投入2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相应工作经费,通过对婴幼儿发放营养包、对幼儿开展巡回走教等方式,先期对省内15个县婴幼儿进行早期营养补充和学前教育,以实现“新生儿出生健康、婴幼儿营养正常、学前教育基本覆盖。
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省妇儿工委第一副主任苏宁出席仪式并讲话,副省长高云龙主持。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秘书长卢迈,2011年儿童发展国际研讨会的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世界银行、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代表,巴西、智利、印度尼西亚、印度、墨西哥等国政府官员、著名学者、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项目官员及中外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仪式。
仪式上,苏宁首先代表省委、省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青海发展、关爱青海儿童的国内外朋友表示诚挚的谢意,并向为推动儿童发展作出贡献的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她说,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儿童早期发展工作。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全省儿童健康教育保护工作卓有成效,儿童早期发展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乐都县通过近三年儿童早期发展项目的试点实践,初步探索出了一个“低成本、广覆盖、有效益”的改善农村儿童早期发展状况的新模式,突出了重点,彰显了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是一项党政重视、群众拥护、孕产妇婴幼儿受益的民心工程。儿童早期发展项目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惠及人员广,使命光荣、任务繁重。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上下联动、相互支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制定好项目方案,细化工作流程,确保项目实施工作科学严谨、务求实效;各项目政府是实施项目工作的主体,把儿童健康成长当成大事、要事来抓,把项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履行好主体责任;各项目实施地区要尽快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全面落实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力求全面覆盖,争先进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包括计划怀孕妇女的优生健康教育、婴幼儿营养项目和早期教育项目。婴幼儿营养项目通过为项目地区6至36月龄的婴幼儿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对婴幼儿家长开展健康教育,降低了项目地区适龄婴幼儿贫血患病率,提高了家长科学育儿水平,保障了项目地区儿童健康成长。从现在开始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分两步在全省陆续实施,先期在15个县组织实施,每年由财政出资1500万元,推进儿童“走教”项目;出资1000万元,由地方财政配套相应资金,免费向儿童发放营养素补充剂。到“十二五”末,实现幼儿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婴儿、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5%和25/10万,不断提高全省儿童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