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凝心聚力跨越发展
今年全省各地民政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部分地区创新社会管理方法、加强基层队伍力量、加大惠民政策落实力度,特点突出、成效显著、亮点纷呈。
多方筹措资金,加强设施建设。西宁市投资6800万元(省级补助1000万元、市本级投资3000万元、区级配套3000万元)试点建设8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5850 ㎡,平均每个中心达到730 ㎡。建成后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引进社会组织承接服务,服务内容延伸到既包括救济、帮困等传统服务内容,又包括家政、餐饮、理发、医疗保健修理、职业介绍信息、文化,教育、科普等群众广泛需求的各类便民服务,通过打造“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这一便捷的服务平台,切实推动社区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同时,投资2130万元(省级补助1930万元,市、区配套200万元),新建30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海西州德令哈市政府投资100万元,对德令哈敬老院进行全面维修,并争取浙江富阳市330万元援助资金,用于建造885平方米社区办公用房。格尔木市充分利用当地企业优势资源,通过开展“百企联百户”活动,将实施“百村示范”工程建设中的86户困难户与当地盐湖集团等43家企业之间确定结对帮扶关系,实施危房改造。乌兰县民政局协调中铁十二局出资45万元对烈士陵园进行修缮,并整合各类资金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户最高补助达15.6万元。都兰县民政局争取100万元企业捐赠资金,用于察苏镇敬老院建设,总投资达275万元。
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惠民力度。海西州天峻县将80岁以上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全县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标准相应提高:60-69岁老年人每人每年500元,70-79岁老年人800元,80-89岁老年人1200元,90岁以上老年人1800元。海南州扩大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制定《海南州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建立实施方案》,为全州6009名居住在海拔3300米以上70一79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40元高龄津贴。海北州针对由于无能力自筹建房资金而导致无法实施危房改造的815户特困群众,困难群众个人自筹资金部分由州、县两级财政按4:6分级承担的方式给予补助。由县、乡政府帮助其统一建造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的砖木结构平房。黄南州积极争取130万元孤儿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对242名儿童进行学前教育、中式烹饪、生态导游、计算机专业、民间传统工艺(唐卡、堆绣、刺绣)、旅游服务与饭店管理等的培训,同时,开展高中基础课教育,通过相应的招考考试已有55人入省内外本科、大专院校和职业学校就读。通过扩大种植养殖规模,使福利院儿童一年四季都能吃上绿色蔬菜、水果和新鲜猪肉。
***发展难题,提升民政力量。海西州州政府出台《海西州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充实州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人员6名,明确每年落实州级社会救助工作经费25万元,县级15万元。海南州共和县民政局于今年6月份成立低保中心,共聘用7名工作人员,参照社区工作人员3年一聘制管理,工资待遇月人均1200元。海南州共和县民政局于今年6月份成立低保中心,共聘用7名工作人员,参照社区工作人员3年一聘制管理,工资待遇月人均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