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开展《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宣传工作
《青海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于8月22日起实行。省公路局为切实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制定了《青海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宣贯工作实施意见,并要求各州(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召开《青海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宣贯会。
省公路局、省路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各州(地、市)交通局举办的《青海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宣贯会,对《办法》出台背景、立法目的、必要性、主要亮点等进行了一一解读。通过宣贯,一是组织学习,吃透《办法》精神,把握《办法》内涵、实质,切实增强运用《办法》指导工作实践、依法管理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能力。二是拓展载体,宣讲《办法》知识,各州(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网站、简报、广播、横幅、宣传栏等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向广大干部职工、各乡(镇)、村宣传《办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深入开展社会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真正做到广播里有声、电视上有影、报刊上有文、网络上有信息、公路上有标语,使各级地方政府、沿线乡镇村社、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了解这部法规的实质内容,了解自己的权利,明确承担的义务,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青海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这部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