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全力推进新一轮病险水库除险坚固工作
2011年,省水利厅在继续巩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果的同时,积极推进新一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按照工作安排,“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分年度对75座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2座,列入《全国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小(1)型水库4座,列入《全国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重点小(2)型水库50座,一般小(2)型水库18座。
截至目前,规划内大中型水库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其中温泉水库已完成投资4900万元,南门峡水库、黑石山水库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小型病险水库共72座,其中4座小(1)型水库全部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审批,落实建设资金1800万元,完成投资1803万元;50座重点小(2)型水库中计划报废1座,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审批45座,落实建设资金4563万元,完成招标19座,开工建设17座,完成投资2816万元;18座一般小(2)型水库中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审批2座,落实建设资金480万元,完成招标1座。
我们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及时成立了以分管厅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学习传达水利部、财政部全国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实施启动视频会议精神,研究动员部署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水利部要求,省水利厅对全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制定了《青海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方案》,协调与各级地方政府签订《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书》,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年度计划任务及各地水库责任人,强化了各项保障措施,建立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三是集中技术力量,全力做好前期工作。为保证除险加固方案科学、安全和经济,省水利厅从技术队伍组织、大坝安全鉴定、项目审查方案、审查办理效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前期工作经费不足等困难,积极组织技术力量,超前安排安全鉴定、地质勘察、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在组织专家现场察看的基础上,加强设计方案的比选、分析、优化和完善,同时邀请省级财政投资评审部门的对项目投资控制进行进一步评审,确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方案科学合理,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