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牧厅我省20082010年度退牧还草工程全部通过省级验收
近期,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三江源办公室与各项目州农牧局、财政局、三江源办公室共同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对三江源地区和青海湖流域2008-2010年度退牧还草工程进行了联合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严格按照农业部《西部地区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验收细则》和《青海省退牧还草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工程档案资料、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进行全面核查,并按照项目总户数20%左右的比例,逐乡深入实地对牧户的围栏数量、质量、安装、GPS定位、饲料粮补助兑现、禁牧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抽查。
从检查验收情况看,工程围栏建设都能按照青海省地方标准(DB63/T437-2003)的规格、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进行建设,建设标准符合设计要求;草原补播建设选择垂穗披碱草、多叶老芒麦、冷地早熟禾、中华羊茅、星星草等多种牧草品种进行混播,并采取了耙+撒播大粒种子、化肥+轻耙+撒播小粒种子+镇压的作业技术路线,补播当年平均出苗数达到130-300株/平方米,长势良好,越冬安全;翌年测产平均产草量在500—1100公斤/亩之间,补播效果明显。
经省州联合检查验收组综合评定,各项目县均较好地完成了下达的计划任务,落实了目标责任,项目管理规范,建设质量达标,各年度工程全部通过省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