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赴西宁部分地区督导检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2011年11月3日,省卫生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许存和同志带领省局药品市场流通处、稽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处人员一行4人赴西宁湟中县、大通县督导检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根据国家局加强对学校食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要求,重点督导检查了湟中县甘河滩工业学校的学生食堂、大通县中心幼儿园幼儿食堂、 湟中县政府招待所饭店,大通县伊兰盛典火锅店等。药品监管方面着重督查了湟中县人民医院、大通县人民医院、大通县中医院、湟中金谷大药房、大通县同仁医药商店、大通县都乐医药商店等。
督导检查中,督导小组指出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通县和湟中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成效明显,特别在落实食品药品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方面予以了充分肯定,辖区内餐饮服务、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总体安全,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了保障。同时,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湟中县、大通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派专门人员指导具体整改工作,并要求在整改完成后上报整改结果。
西宁市作为青海省省会城市,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证着全省1/3人口的饮食用药安全,监管量大、监管任务重,各项监管工作要走在全省前列,为此,许存和同志就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转变观念,树立食品药品无小事的意识。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上要高度重视、长远谋化、精心布局、提升层次。二是抓龙头,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重点对企业负责人加强监管,提高企业负责人对食品药品各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三是抓源头,树立食品药品溯源意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原料采购关,做到凭证与登记相对应,账、物相符,追溯源头。四是抓示范、树立典型带动意识。在食品药品监管中,注意发现做得好的企业,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好的做法和好的经验,影响带动其他企业,提高整体水平。五是抓落实,树立务实的意识。对部署的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要扎扎实实深入到第一线,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