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我省大通等县区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会
10月28日至11月3日,我省大通、湟中、湟源、海晏县、城中区分别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会,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大通县指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是县委、县政府努力把大通建设成为全市乃至全省经济转型发展的先导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先行区、生态涵养发展的示范区和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区之一,因此,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是今后一段时期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湟中县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二是坚持继承和创新并举,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创建活动;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湟源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分两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到2014年,为打基础阶段,以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项基础性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为阶段性目标;第二阶段从2014年至2019年,为全面提升阶段,努力形成社会秩序和谐、人民群众和乐、民族关系和睦、宗教领域和顺的良好局面。城中区就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巩固和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基础、社会基础和物质基础;二是要坚持继承和创新并举的工作方法,努力实现创建达标要求;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形成合力,加强督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海晏县要求,要认真学习传达好会议精神,进一步动员各族干部群众力量,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姿态投入到示范县建设中;要着力打造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声势。确保年底前第一批被确定的6个村和1个社区能顺利通过验收,力争使海晏率先进入省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行列。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2011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