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组织参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召开的六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
10月31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召开中国红十字会“六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中国红十字会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华建敏,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作了***。会议由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主持。在青海分会场,省红十字会、西宁市红十字会、海东地区红十字会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其它各州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省司法厅、省法制办等单位有关领导参加了此次电视电话会议。
会上,赵白鸽会长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一要明确“六五”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扎实开展工作,落实工作规划;二要拓宽思路,把握重点,利用多种手段和渠道主动对公众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开展;三要以公信力建设为核心,重视反腐倡廉,开展自查自纠,推进各项工作的合规性审查;四要进一步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强化维权意识,自觉维护红十字会的良好形象;五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推动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华建敏会长充分肯定了全国红十字系统在“五五”普法中取得的成绩并对“六五”普法提出了两点要求。
第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实现规范运作、公开透明,关键是在红十字会系统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学法用法”的,依法处理好各级红十字会与政府、与市场、与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坚持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促进红十字会公信力的全面提高。
第二是突出重点、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按照总会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扎实有效地推进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一要围绕“三救”、“三献”工作,系统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 、“公益事业捐赠法”、“企业所得税法”、“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灾害救援、社会救助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水平。二要进一步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和主要任务。为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要加强舆论宣传。各级红十字会要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理念、机制和手段,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纸以及网络等新兴媒体的沟通,不断丰富宣传载体,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会后,青海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孙林对省红十字会以及青海红十字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强调了几点意见:一是今后青海红十字会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都要把《红十会法》、《宪法》等有关“六五”普法知识列入培训中去;二是近期由会机关党委安排法律顾问为全会工作人员包括西宁、海东地区红十字会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普法专题讲座;三要具体贯彻落实要求,扎实开展工作,把我会已经制定下发的“六五”普法工作规划落到实处,推动普法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