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我省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通过水利部验收
10月25日至26日,由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有关专家组成的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验收组,对我省同仁、平安两县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进行了抽查验收,并顺利通过验收。至此,我省列入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十个县市全部通过验收,为提升我省各级水土保持部门的监督管理能力奠定了基础。
2009年6月,我省湟中、平安、互助、乐都、民和、门源、共和、同仁、称多、格尔木等十个县市被列入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我省水土保持部门高度重视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在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情况下,认真制定了翔实的实施方案,完善了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方案审批、现场监督检查、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全面实现了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取证设备装备的到位,增强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按相关要求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规费征收、案件查处工作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健全了监督检查制度、水土保持重大案件(事件)通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公示公告制度。同时,全面加强水土保持执法检查,促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