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十户联组助推平安家庭创建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推进基层社会管理网格化工作,近日,省妇联下发了《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意见》,提出《在全省农牧区开展“十户联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在农牧区以“十户联组”创建模式为载体,广泛开展“十户联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群防群治,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
2005年我省开展“平安青海”建设以来,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纳入到“平安青海”建设中,结合综治工作,广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截止目前,全省创建“平安家庭”120余万户,创建面95.5%,在巩固现有“平安家庭”户基础上,省妇联结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具体要求,在以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村(牧)委会在组织、联系、管理、服务村(牧)民的重要作用,提出在全省农牧区开展“十户联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村(牧)委员会为基本单位,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每十户建立一个“十户联组”,每个联组民主推荐一名责任心强、群众威信高的女党员或群众代表担任联组长,各户与组长、联组与村分别签订责任书,开展普法宣传、矛盾化解、治安联防、安全教育、家庭指导、赡养老人、计划生育、致富引领、法律帮助、评选表彰等活动,联组内只要有一个家庭发生违法违纪现象或发生矛盾纠纷,其他户不能评为“平安家庭”户,做到层层有目标,家家有责任,人人有义务。“十户联组”创建模式还要求突出群众参与创评过程,并在参与评选中接受教育,十户家庭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帮助、共同提高,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家庭、化解在萌芽状态。
同时,针对婚姻家庭矛盾、家庭暴力、邻里纠纷等影响家庭不健康、不安全因素以及吸毒、卖淫嫖娼、刑释解教等社会问题,省妇联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加强对弱势、特殊群体的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在对流动妇女、刑释解教妇女、吸毒妇女、闲散青少年、特困家庭数进行摸底的基础上,协调法院、公安、司法、综治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普法、反家庭暴力、防拐、禁毒、纠纷调解、帮教、防艾、反邪等群防群治工作,并着重以依托乡镇(街道)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立的妇女维权服务站,设在各级法院的妇女维权合议庭,妇联开通的12338妇女维权热线,植根在妇女身边的“妇女之家”等阵地为重要载体,切实以妇女为本,深入扎实地开展基层群众工作,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在宣传教育、维权服务、帮扶救助等方面的功能和实效,实现来信来访联接、矛盾纠纷联排、维权服务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