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副厅长检查指导海西州律师公证管理工作
近日,省司法厅副厅长汪琦带领厅律师公证管理处负责人一行,深入我省海西州、格尔木市等地司法局及所属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检查指导工作。
检查期间,汪琦副厅长一行听取了海西、格尔木司法局工作汇报,召开了律师公证员座谈会,看望慰问了广大律师公证员。
汪琦副厅长对海西州律师公证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她说,近年来,海西州司法行政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律师公证管理工作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律师公证员认真履行社会职责,积极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汪琦副厅长指出,律师公证队伍作为依法化解疏导社会矛盾纠纷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积极研究探索有效发挥律师公证专业职能,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要以办案质量检查活动为契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办案(办证)质量和服务能力,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恪守职业道德,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汪琦副厅长要求,广大律师公证员要切实担负起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要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纷争、化解矛盾。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律师公证队伍教育管理,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为推进律师事业发展和律师队伍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