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巡视员石乐生深入基层调研法律援助工作
8月29日至9月4日,省司法厅巡视员石乐生带领省法律援助中心同志赴海北、海西、黄南、果洛4州6个县,对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中,石乐生同志认真听取了各地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各地法律援助接待大厅建设情况,查阅了案件受理、接待咨询登记以及部分案件卷宗,对各地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效从四个方面给予了肯定。一是办案数量增加,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尤其是办理了大量的农民工案件,赢得了赞誉;二是宣传力度普遍加大,尤其是把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重点进一步向转移农村、牧区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群众知晓率得到进一步扩大;三是接待咨询工作不断规范,服务群众意识不断增强,普遍安排了专职律师值班;四是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积极服务和保障民生,遍布州、县、乡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石乐生同志还就各地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强调指出:一要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将法律援助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思路和理念,善于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进一步总结提炼,形成独特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并加以推广;二要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始终把规范化建设与提高案件质量放在第一位,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评查工作,提高办案质量,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新发展。三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意识。办案人员要设身处地急百姓所急,想百姓所想,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特别是要瞄准农民工及普通百姓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出击,改变以往坐等***的服务方式,努力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体会到法律援助“扶弱济困”的温暖。四要进一步发挥好接待大厅和“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服务功能,了解社情民意、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收集、研判、反映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特别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做好舆情分析,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最准确、最可靠、最有效的舆情分析报告;五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培训方式,强化培训效果,充分发挥好,利用好志愿者律师的专业才能,采取以会代培、专门培训等方式,对当地法律援助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六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保持大胆创新、敢为人先的精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整合力量,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宣传,切实将法律援助这一法律惠民利民制度宣传到位,最大限度的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