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我省发布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为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和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青海省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以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发布,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共七章三十四条,是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第一部政府规章,标志着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将迈上新的台阶。该办法明确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行业管理部门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和法律地位,确立了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方式,确定了工程造价控制监管办法,规定了施工合同工程造价计价具体事项要求,制定了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成果文件的备案管理制度,细化了建设工程造价行政管理人员、建筑市场其他主体、中介机构及造价从业人员的管理规定和法律责任。
该办法的实施,为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长效机制提供了必要的政策支持,确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规范各市场主体的建设工程计价、合同签订、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等行为,从源头防止不正当竞争,是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建筑市场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