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青海省第三次水利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召开
9月2日,我省召开第三次水利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总结全省水利普查对象清查阶段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安排部署普查对象静态数据采集和预处理工作,确保在标准时点前完成各项水利普查工作目标。会议听取了西宁市等8个州(地)和各省水利普查办各专业组水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对各地在水利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了答疑释惑。青海省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水利厅副厅长张世丰出席会议并做***。
张世丰副厅长指出,按照***和省水普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据水利普查实施方案和规范,我省水利普查工作狠抓清查工作组织、基础准备、数据处理系统建设、技术支持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等工作,全省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和静态数据获取、台账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全省各县级普查区普查“两员”深入现场调查采集数据达万余人次,填写各类清查表和辅助表约万余份(张),调查对象数量75000余项(个),确保了清查登记阶段工作顺利进行。
张世丰副厅长强调,我省水利普查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进展,但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组织推动不力、工作力量薄弱、业务学习欠缺、协调配合不够等诸多问题,***水普办要求我省尽力争取在10月底前完成静态数据采集和预处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全省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后勤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督导检查、营造社会合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发扬攻坚克难的精神,奋战六十天,打好普查静态数据采集攻坚战。
一是建立完善基础信息数据库。各县级水普办要针对上级水普办审核、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按要求完成复核、修正对象清查数据成果,基本形成对象清查信息数据库。并以此为基础,按照普查对象范围界定,及时做好补充清查工作,修订完善清查名录库,尽快建立和完善的普查对象基础信息库,并组织开展静态数据获取工作。二是全面展开静态数据获取工作。各县级水普办要组织普查人员依据普查对象基础信息库和各类对象普查表的填报说明,全面开展普查对象静态数据获取工作,规范化收集与整理所需数据,并预前建立动态数据采集机制。省水普办有关专业组要完成河湖特征外业实地勘查和成果汇总,以及土壤侵蚀和侵蚀沟道的内外业调查;按照三级联查机制,协助青南地区14个县的普查对象静态数据获取和预处理工作。三是严谨细致标绘空间数据。在空间数据内业或现场采集完成后,各县级水普办必须指定参加过空间数据处理培训且签订了保密责任的普查技术人员,严格按水利普查的技术要求、规范和规定程序,承担纸质图和电子图的空间数据标绘作业。四是严格控制普查对象数据质量。全省各级水普办要在已构建的县、地、省三级数据质量控制机制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水普办的要求,层层把好普查数据质量关,通过各项质量控制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差错率,确保普查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一致性。
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厅水利管理局局长张占君主持会议,省水利普查办各专业组和全省各州、地(市)、县水利普查机构负责同志、工作人员约1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