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采取六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后,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骆玉林副省长***精神,就进一步抓紧抓好厅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统一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切实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及时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动员再部署。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到常抓不懈,确保本单位的安全和稳定。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狱所内新上项目的管理制度和生产流程等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应急预案;加大安全保障投入;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罪犯、劳教人员生产车间、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民警职工、义务消防员和服刑、劳教人员中广泛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技能培训演练,及时购置、维修和保养消防器材,保持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切实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行车安全管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适时邀请公安交警部门专家来监所开展安全行车警示教育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司助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确保行车安全。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警用车辆的管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对民警职工、罪犯和劳教人员实行分类教育和培训,系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要求等知识,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罪犯、劳教人员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安全技能,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责任感。
六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厅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以集中排查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采取巡查、抽查、互查等方式,着重对各生产环节、重点岗位、重点部位进行安全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实现厅系统生产工作持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