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海西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起步早投入大覆盖面广
近年来,海西州将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取消药品加成率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的突破口,采取措施,加大投入,狠抓落实,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顶层设计政策措施。2009年4月,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海西州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州县乡村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的通知》,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全面推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实行所有药品零加成销售,2010年1月扩大到州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州全覆盖。
二是建立长效补偿机制。2009年10月,州政府出台《海西州医疗机构药品零加成财政补助意见》〔西政办(2009)114号〕,按照“缺多少补多少”和“先预拨后核算”的原则,由财政兜底定期补助,由多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审核拨付。截至2011年6月,全州共落实补助经费1800余万元。其中:州级医疗机构242.69万元、县级医疗机构1180万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377.26万元。
三是加强药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定印发《海西州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备案、审批制度。州、县级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由主管局审核并备案;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采购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并以此作为核算药品零加成补助的依据。同时,聘请6名高级职称药事专业技术人员师先后对835名县、乡、村西医专业人员和144名蒙藏医专业村医进行了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临床应用指南》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合理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水平。目前,全州二级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占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91.2%,较2009年增长17.6%。
四是基本药品零加成政策执行良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呈现“两升三降”良好态势。即2010年全州基层医疗机构月均门急诊人次较医改前上升43%,月均住院人次上升60%,次均门诊药品费用下降34.3%,次均住院费用下降19%,人均处方费用下降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