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海北门源县公安局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活动
根据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安排,近日,门源县公安局采取有效形式,深入开展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活动。
认真开展形势教育。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强卫书记的“七一”***,及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重要会议精神为主,对广大民警进行了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方针的宣传教育,进行了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宣传教育,进行了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成就的宣传教育,特别进行了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振奋了广大民警的精神,凝聚了警心,激励了全县公安民警立足本职,积极投身到“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共创团结进步典范”实践中的信心。
认真开展政策教育。在全县公安机关党员和民警中进行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再教育。认真学习宣传了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法》、新颁布的《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管理条列》等法规,以及近年来***、***和省、州、县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从而使广大党员民警坚定了维护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搞好民族团结工作的自觉性和理想信念。
认真开展专题辅导。8月3日上午,我局召开各所、队、室负责人,局机关全体民警参加的会议,政委米应海同志为民警作了“认真履行职责,促进民族团结创建稳步发展”为主题的专题辅导,并要求各警种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活动与继续深化“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增进警民互动,促进警民和谐。专题辅导对进一步统一大家的思想,特别对调动广大民警投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强化民生警务。我局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作为转变作风的一个重要举措,作为密切党群关系、警民关系的一个切入点,把创建活动的落脚点放在为民解困办事上,深入调查研究和着力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使群众感受到了民族团结进步带来的实惠。同时,在教育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民族平等观念,强化民族团结意识的基础上,在日常执法、服务工作中,做到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不断密切警民关系。强化基础工作。各驻村民警根据全县治安形势,结合公安业务特点,认真开展了法制宣传,并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详细地讲解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以及禁赌、禁毒、***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依托平安建设,以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为主线,以服务群众为落脚点,通过走访调查,深入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使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各民族群众之间、村与村之间、邻里之间长期和睦相处营造了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