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我省将在全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我省每年将8月份是定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今年是我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开局之年,组织安排好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意义重大。近日,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共创团结进步典范”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载体,通过报告会、讲座、文体活动、知识竞赛、参观教育基地、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在全省广大干部、各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青年学生中继续大力开展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先进模范典型和玉树抗震救灾中形成的民族团结精神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树立团结友爱、积极进取的民族和时代精神;进一步形成向先进典型学习、弘扬民族团结精神的浓厚氛围。
《通知》要求,宣传教育活动要按照切近实际、切近生活、切近群众的原则,多设计一些与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多设计一些各族群众能够参加、方便参加、乐于参加的活动。积极探索开展以共创共建和对口帮扶为主的“手拉手·兄弟情”活动;开展以促进各民族之间、地区之间的文化交流和增强团结友爱为主的“根连根·骨肉情”活动;开展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和为群众排忧解难为主的“心连心·鱼水情”活动;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和反分裂反渗透为主的“肩并肩·爱国情”活动。要动员各族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