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省环境保护厅召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加强厅系统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6月3日,省环保护厅副厅长郭臻先主持召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纪检组长马东田及厅机关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省级机关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印发〈青海省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讨论修改了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处室、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按时填报公车统计表和公车治理实施方案。
郭臻先副厅长对厅系统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三项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厅系统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厅系统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完善厅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厅属各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具体牵头,认真安排部署,落实各项措施,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二要严格落实责任。厅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安排厅系统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厅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抓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三要强化督促指导。厅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厅系统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掌握政策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对厅机关和厅属各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整改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厅属各单位要建立公车管理规定,完善工作机制,总结工作经验,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