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省安全监管局不断加强玉树地区灾后重建安全监管工作
省安全监管局把加强玉树灾后重建中的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作为当前重点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不断予以加强。
一、坚持领导干部蹲点值守制度。每年玉树重建项目建设期内按月轮流派处级干部到重建现场蹲点指导安全监管工作,明确蹲点人员职责,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并对蹲点人员的食宿等进行妥善安排,为蹲点人员创造了一个较好的工作环境。
二、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协调作用。当月蹲点处级干部深入玉树灾后重建地区,在省政府玉树灾后重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联系玉树州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公安消防、省质检局等部门灾后重建指挥部,研究协商灾后重建中的安全监管等相关事宜,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省安全监管对涉及备案、批复、许可等工作的,结合灾后重建实际,对采砂(石)场、建材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水利水电等项目,一方面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特事特办、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另一方面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及时深入项目建设一线,查漏补缺,完善手续,确保了项目建设与安全生产同步开展。
四、加强玉树地区安全监督检查。省安全监管局蹲点值守人员及时组织州、县安全监管人员,深入采砂(石)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三同时”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制定、演练等情况,促进了当地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