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西宁市制定民族团结示范点建设要点
为进一步规范西宁市民族团结示范点建设工作,西宁市民宗委在对各区县示范点建设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西宁市民族团结示范点建设要点》。
《要点》从组织建设、宣传重点、权益保障、机构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方面对正在建设的四类示范点提出了指导性要求。
——街道、社区类示范点。提出要在宣传重点上进一步深化,构建工作平台,扎实做好对少数民族(包括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权益的服务和保障工作。认真落实民族团结责任制,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
——村级示范点。提出要进一步制定完善促进各族村民相信科学、崇尚文明,团结互助的具体措施。
——学校类示范点。提出要以各种形式,把民族团结教育贯彻到教书育人的全过程,使师生熟悉掌握民族基本知识,了解省情特点,使民族团结、和谐互助的思想在广大学生心中扎根。
——企业示范点。提出要加大民族宗教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力度,教育职工自觉尊重少数民族职工的风俗习惯,并开展切实可行的关爱少数民族职工的各项活动。
同时,西宁市民宗委还要求各区县进一步细化示范点建设标准,使示范点建设更据操作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