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八方面加强2011年度散装水泥工作
2010年,我省散装水泥供应量和散装率增幅列全国第一,创下了我省散装水泥工作新高。今年,预期我省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400万吨以上,全省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30%以上。为了这一预期目标的实现,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就进一步加强2011年度散装水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开展对《青海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的调研,修订《青海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出台《青海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大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我省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建设相关事宜进行研究。
二是明确责任,强化目标管理。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纳入到西宁市、海东地区和海西州、黄南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中,继续实行与企业业绩挂钩的考核工作机制。与水泥生产企业签订《散装水泥供应量目标任务、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上缴目标任务责任书》,向各预拌混凝土企业下达生产计划任务,实行目标管理,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代征代收单位签订《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目标管理协议书》。
三是从使用环节入手,创新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思路。采取措施会同有关管理部门拓展和规范散装水泥使用环节的管理措施。在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现场管理及竣工验收方面制定相应的使用散装水泥的引导和鼓励办法。加强对城市“禁现”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加快西宁市预拌砂浆应用步伐,进一步扩大城市“禁现”范围,加快推进“禁现”市场体系建设。根据相关产业政策,加大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行业发展给予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
四是坚持示范引导,积极推进农牧区散装水泥发展。紧抓当前农牧区各类住房建设的有利时机,实现“水泥下乡”和农牧区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双赢。召开全省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示范项目现场会,总结推广民和县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示范工作经验。指导、鼓励、协调、支持水泥企业面向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州、黄南州、玉树州等农村牧区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开展散装水泥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工作。积极协商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农牧区散装水泥物流配送运营模式,使我省农牧区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步入健康有序的轨道。
五是抓好科技创新,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加快散装水泥科技进步,努力提高散装水泥运输工具、储存容器、计量设备等的标准化、科学化技术水平,开展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整合水泥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现有物流资源,建立全省散装水泥电子物流平台。开展青海省散装水泥生产、运营服务信息网络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的散装水泥发放、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运营、质量监管体系。制定《青海省散装水泥农村配送站技术规范》,完善对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网点设备设施考核标准、成本核算体系、物流模式、服务规范。逐步建立科学的散装水泥标准体系,提高散装水泥行业科技进步水平。
六是严格专项资金征管,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作用。进一步规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缴和使用及预征收款退返工作。根据预征收和代征代收工作性质,确立专项资金征收工作流程及操作要点,坚持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程序公开、透明,禁止随意减免行为,严格征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全过程监管。提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投入效益,保证专款专用。对玉树灾后重建发展散装水泥项目、水泥生产企业散装水泥发放及物流、农村牧区散装水泥配送网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新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争取在全省各地区开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进一步扩大专项资金征收覆盖面,提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缴率。
七是认真落实责任,加强行业统计工作。督导各级散装水泥统计单位充分利用青海省散装水泥统计信息网络平台,切实做好散装水泥供应、农牧区散装水泥推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使用散装水泥的统计资料上报及分析等工作,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同时,将各类统计结果作为今年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依据,以不断完善我省发展散装水泥的经济指标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
八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行业服务指导。在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加强协调、指导。加快形成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的散装水泥发展格局。